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在一年时间里,共监测到有关电动平衡车消费舆情信息52万多条,其中负面信息占比42.48%,而安全事故方面的负面舆情最多。电动平衡车完全靠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加速、减速和转向,很多人觉得刺激酷炫,这几年来都很热销。一边是热销,一边是有风险。最近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有将近七成不合格。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
近七成电动平衡车不合格 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检测的20批次样品里,将近七成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郎敏斐:本次抽查当中共抽检了20批次产品,经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整体的不合格发现率达到65%。
记者了解到,这次抽查的20批次样品,均来自上海市的实体店和电商平台。其中,实体店抽样2批次,电商平台购样18批次。
检测的15个项目中,有6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分别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不合格的13批次样品里,不仅有“永久”“凤凰”等传统知名品牌产品,也有“嗨车族”“麦酷拉”“豹行”和“比步”等品牌产品。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也叫体感车,主要分独轮和双轮两大类。资料显示,2001年,美国推出世界上第一款可应用的双轮电动平衡车;2009年,我国开始生产电动平衡车。因为轻便、可代步等特点,电动平衡车一经推出,便成为不少年轻人喜爱的新潮产品。
安全保护功能欠缺电动平衡车事故频发
然而,由于一些电动平衡车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涉及安全的保护功能欠缺,近年来由电动平衡车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在承担此次抽查检测任务的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人员介绍,与自行车等车辆相比,电动平衡车没有油门,也没有刹车,纯粹依靠骑车人的身体倾斜程度来控制行车方向和速度,稍不留神,骑车人就有失控摔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涉及电动平衡车安全性能的各项保护功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绝大多数类型的车辆一样,限速是电动平衡车保护用户安全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家标准《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也专门设置了超速保护项目,规定电动平衡车应具备超过速度限定时持续安全告警,及持续翘板功能或类似保护功能,以限制用户继续加速,保护用户安全。
检测人员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超速保护项目合格与不合格的产品,在骑行过程中,感受有非常明显的差异。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袁致焕:
合格的产品到限定速度的时候,会有很明显的翘板,那个板会翘起来,会让你强制制动,然后还会有一个告警,“滴滴”的声音;不合格的就什么反应都没有。
记者注意到,检测人员在骑行实验过程中,有的车辆加速到限定速度,就会发出滴声警报;但有的样品,即使车辆再怎么加速,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袁致焕:
这次检测一共检测了二十批次,其中有两批次不合格,它是行驶过程当中,行驶者会持续保持高速状态,它没有制动,也没有报警。
记者了解到,超速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两批次样品,分别标称为嗨车族的自平衡电动车,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平衡车。测试人员介绍,消费者使用超速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电动平衡车,在骑行过程中很可能会不知不觉中就超速行驶,从而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袁致焕:
会让行驶者忽视掉行驶过程当中一些突发的状况,可能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与超速保护项目一样,驻坡能力及保护,是考核电动平衡车对消费者保护功能的又一重要项目。所谓驻坡能力及保护,通俗地说,就是要求在规定的坡度上骑行电动平衡车时,随时都能停驻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钟,或者发出安全告警。这个项目的设置,考虑的是道路路面有平有坡的实际状况。但在检测过程中记者发现,有的电动平衡车在骑上规定的坡度时,不但不能正常停驻,甚至还出现倒退溜车的情况。
检测人员介绍,电动平衡车在规定的斜坡上无法停驻,对消费者来说,就意味着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检测中,包括标称为麦酷拉牌的电动平衡车,以及永康市天奔工贸有限公司和永康市九段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平衡车等三批次样品,驻坡能力及保护项目检测不合格。
在调查中检测人员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虽然使用起来很方便,但也有它与生俱来的劣势,那就是一旦遇到陡坡、台阶或大的坑洼等路面,根本骑不过去,这时候骑车人就不得不把它拎起来,走过去后才能继续行驶。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刘浩: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平衡车一直在转动的话,就会对我们人体,可能不小心就擦伤自己,或者是别人都有可能。
技术上没有难度却不达标 企业对产品质量不重视
正在行驶的车辆被拎起,如果车轮继续飞转,就很可能对骑行人或者其他路人造成伤害。基于这种现实,国家标准规定,对电动平衡车被拎起后,车轮防飞转保护成为考核电动平衡车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刘浩:
标准上规定我们的平衡车,我们把它提起来,它能够在五秒钟之内,它的车轮能停止转动,不会持续转动。
然而在检测过程中,这台标称为嗨车族牌的自平衡电动车,被拎起来过了五秒钟后,车轮仍然一直在快速转动。检测人员介绍,从技术角度来说,电动平衡车车轮防飞转的实现并不难,出现这种情况,说明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不够重视。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刘浩:
有一种可能就是因为生产企业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这款产品的时候,对我们的国家标准了解得不够透彻,他们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就没有把这项功能加进去。还有一种可能,就他们知道国家标准里有这种要求,但是为了节约成本,就把这个功能给省去了。
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电动平衡车拎起来时需要防飞转保护,放置家里充电时,还要具备充电锁止功能。
检测人员告诉记者,国家标准规定,电动平衡车在充电时不能开机,或者虽然开机了但不能行驶。目的是防止消费者在充电时忘记拔掉电源,就开始骑行操作,这样就极有可能被电源线绊倒,导致不应有的伤害发生。但在这次检测中,仍然有两批次样品在插线充电的情况下,可以开机行驶。
充电锁止项目不合格的两批次样品分别为嗨车族牌和麦酷拉牌电动平衡车。
超过限定速度却未持续发出告警,骑上斜坡不能随时停驻,拎起车体过了5秒车轮还在快速飞转,充电过程中就能正常开机行驶。检测人员介绍,国家标准规定的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防飞转保护以及充电锁止保护等功能,无一不是从电动平衡车实际应用场景中总结经验而来,每一项都和骑行人的人身安全密切相关。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安全性能,在这次抽查中,电动平衡车的使用性能问题也非常突出,检测的20批次样品里, 包括知名品牌永久、凤凰等10批次抗盐雾腐蚀项目不合格,另有8批次防水性能项目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在检测过程中,有的样品多个项目都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标称为豹行牌、麦酷拉牌,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天奔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共计四批次样品,均有三个项目都存在问题。
电动平衡车非交通工具 不能上路 企业误导宣传为“代步”工具
电动平衡车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就是要求企业对标生产,也相当于设置了对消费者一个个的保护项目。这次抽查的不合格电动平衡车中,超过限定速度却不能发出警告、骑上斜坡却不能随时停驻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使用安全。不合格的存在隐患,而合格的电动平衡车也让人有些不安,这就是它不该被误导可以作为交通工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生产电动平衡车的企业已经将近1000家,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
专业人士介绍,我国电动平衡车年产量虽然高达400万辆左右,但总体质量水平一般,良莠不齐现象突出,体现在价格上,差异也非常明显。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价格最低的只有两三百元,最高的上万元。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材料检验部部长 刘丽霞:
价格悬殊的这个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就是它的零部件,特别是关键零部件的质量,还有生产工艺,以及这个产品标准的一些差距上。它的这个关键零部件包括了电池、电机、主控制器等等,那么一款像质量比较过关的锂电池电芯做成的这个电池的话,它的这个成本价格就要在五百元钱左右。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的关键部件主要有电池、控制器、电机和充电器,各家供货商的价格差异巨大,比如电池,便宜的仅要十几元,价格高的可达500元左右。关键部件的价格差异,对生产工艺并不复杂的电动平衡车来说,往往对成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这次电动平衡车抽查结果印证了专家的观点。
在抽查的20批次样品中,600元以下的10批次,仅1批次合格,合格率10%;600—1500元的6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33%;1500元以上的4批次全都合格,合格率100%。
专业人士认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对直接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电动平衡车来说,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对该产品来说,还有一大问题亟须解决,那就是如何引导消费者正确认知它的产品属性,从而在适合的应用场景使用。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材料检验部部长 刘丽霞:
电动平衡车它在属性上其实与这个电动滑板车、旱冰鞋这些相似,具有滑行功能,所以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它是不具备路权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袁致焕:
使用时候,消费者一定要明确电动平衡车它只是一种运动娱乐装备,而不是交通工具,切勿骑行到机动车道上。
尽管电动平衡车不具备路权,只能在道路以外的环境下使用,但是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品牌的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却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词语宣传产品的使用功能。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 袁致焕:
他们对产品的定位非常不明确。我们可以看到这边有几款产品,它上面写的“代步”“代步”“出行”,这边是“出行”。这些宣传语对消费者有一个明显的误导作用,会让消费者以为电动平衡车是一种出行工具、交通工具。
专业人士认为,商家的误导,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费者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交通事故发生。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材料检验部部长 刘丽霞:
实际上我们现在还会看到很多人,会将它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所以就会增加自身的这个安全风险。近年来,电动平衡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这种投诉也时有发生,更严重的是有青少年将电动平衡车驶入了机动车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
其实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过同样的消费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确切地说,它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但现在在销售平台搜一下,仍然可以看到“出行”“代步”这样的模糊概念带来误导。针对这种热销产品的特殊性,应该明确规定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把使用风险在显著位置以显著的方式标注出来提醒消费者,而不是误导消费者,因为这种误导可能以生命健康为代价。
关键词:
电动平衡车
危险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