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段时期,不断有消费者反映,他们在退电影票时遭遇了“退票难”。据统计,国内某大城市267家影院中,支持退票的仅78家,其中有的退票手续费高达原票价的近四成。
电影票“退票难”早已不是新鲜事了。近年来,相关讨论隔三岔五进入公众视线,可朋友圈里吆喝电影票“转需”的还是不断出现。退张电影票而已,怎么这么难?
从现实情况来看,最大的难点就在影院。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社会对此已有共识;行业协会也已出手,发布通知要求电影票退改签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共识有了,通知发了,可从实际执行来看,开通“可退票”“可改签”选项的影院依然不多。为啥呢?影院解释为“防止恶意刷票”。确实,一部电影的预售成绩会影响排片率,排片直接影响票房——曾有个别电影搞先买票刷数据、再大量退票那一套,是所谓刷票。可为了提防这一手,就能侵犯所有消费者的权益吗?为了防范风险,就能设置霸王条款吗?这说不通。
说到底,电影院还是过惯了拒不退换、只换不退的日子。有这一潜规则在手,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也因此,它们没有足够的意愿、主动性,去退改签。可必须提醒的是,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过去通行的、被默许的规则,不代表能一直用下去。如今,消费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为看重,维权意识、能力越来越强。也正因此,电影票退改签这一话题会频刷存在感。所以,退票难,难在意愿、难在惰性、难在强势、难在傲慢。
具体操作不难吗?不难。其实,防止恶意刷票与允许退改签,并非不可兼得。刷票这种操作并不高明,技术上完全可以识别,规则上完全可以防范。比如“实名制”,有这三个字足矣。允许退改签,意味着已经落袋的钱要吐出去,势必会给商家带来损失。对此,早有人建议借鉴火车票退改签的模式,实行“阶梯式退费”;国内也有城市推出行业自律标准,提出根据退改时距离电影开场的时间收取费用。看到没?退张电影票,在技术上完全没难度,关键还在于积极回应呼声、主动适应变化、坚决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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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票退改签
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