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购时代,一些商家请人假扮顾客,用虚假交易方式获取销量及好评,以此吸引顾客,即刷单。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对一刷单团伙18名成员以涉嫌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据悉,该团伙搭建遍及全国的全链条式专业平台,组织网络刷单,累计涉及1700余万件商品,获利900万余元。
王某曾是一家贸易公司老板,2017年开了几家网店,为了迅速提高销量,开始找人刷单。久而久之,王某发现刷单有利可图,于是在2018年11月邀请李某、康某等5人入股,招募工作人员,一起组建刷单团伙,专门靠刷单赚钱。
刚开始,王某等人以“地推”的刷单方式,以免费赠送小礼品为噱头,请路人帮忙刷单。王某等人还将团队微信号二维码定制成“返利券”,随电商平台产品一同发出,以小额返利吸引顾客添加微信发展刷手。
因为电商平台会对同一IP的频繁操作进行监控,王某等人曾多次被风控监测到。他们发现,很多同行也有和他们一样的困扰。于是,王某等人尝试“转型升级”,利用在刷单微信群中积累的人脉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刷单同行合作,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特大刷单组织。经查,合作团伙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湖南、上海、湖北等六省市,核心工作人员27人,下线刷手逾万人。
对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刷手如何进行管理?王某等人利用专业的外勤软件搭建了一个集派单、统计、核算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平台。各地的合作团队从电商平台接到刷单任务后统一上报给王某团队,有专人将任务进行汇总并打乱分组,然后下派给全国各地的刷单团队。全国各地的刷手完成刷单任务后,在外勤软件内上传任务截图,由王某的团队审核后下发佣金。
王某交代,刷单任务一般分为精刷和普刷两种,精刷需要浏览多个商品,附多字评论和照片,每单佣金5元左右。普刷只需完成交易即可,每单1至4元。该团伙每天平均刷1.5万单左右,王某等人会抽取一定提成,再将佣金下发给刷手。
“刷单都是虚假交易,货款一般由商家预付或我们垫付给刷手。之前我也遇到过一个诈骗团伙,把300万元货款和佣金骗到手就跑了。我一直以为,我们这种做刷单的,最多就是违规,没到违法犯罪那么严重的程度。”谈及自己的违法行为,王某懊悔不已。
2020年6月,王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王某等27名团伙主要成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等人通过搭建专业刷单平台为商家提供网络刷单业务,累计刷单350余万单,每单5至6样商品,累计涉及1700余万件商品,从中非法获利986万余元。
今年2月7日,莲都区检察院对王某等18人以涉嫌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另外9人作另案处理。2月23日,莲都区法院经审理后,以虚假广告罪一审判处王某等18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3月6日,该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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