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和《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落地,化妆品的功效检测成为美妆品牌在产品上市前的规定动作。与此同时,对于检验检测环节监管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了出来。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接连发布文件,分别对机构检测资质的认定及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做出了相关规定。化妆品正式迈入了功效评价严监管时代。
功效评价带来大量检测需求
由于化妆品直接和人体接触,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最新修订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均需进行功效测评和成分检测,并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依据,在此之前已经注册备案的产品,也需在规定的时期内补交相关资料。而《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也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要求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什么是功效评价?即化妆品需要对其功效性宣称(例如美白、防晒),通过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临床评价等多种方法对化妆品功效进行综合测试、合理分析和科学解释。而随着这一新规出台,行业对于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功效评价的需求剧增。与此同时,也暴露了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等行业现状。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接发布两份文件,包括《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检测资质认定通知》)以及《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称《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其中,《检测资质认定通知》对国家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进行了明确要求,并进一步要求“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而《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则意在查处网络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这也意味着,从线上到线下,从流程到报告,化妆品功效评价的整个流程将被从严监管起来。
“对于行业而言,从严监管绝对是一件好事。”广州市白云区化妆品产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行业监管从严,将有利于规范的、有责任的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胜出,创造良性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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