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租车买交强险却接连遭拒?几番沟通下,却被告知去别家投保?近日,新换了一辆车的湖北某地的哥王明(化名)高兴之余,却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当他兴冲冲去保险公司买交强险时,得到的答案却是“不保出租车了”。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王明被拒保并非孤例,这一段时间来,多地出现了营运货车、特种车辆、摩托车投保交强险遭遇拒保的情况。为何保险公司开门做生意,对送到面前的买卖却置之不理?监管条例明文规定交强险不得拒保,为何有公司却铤而走险、明知故犯?
的哥:谁来保我的出租车
“我去年就是在这家公司投的保,今年换了辆车,还想继续投,客服却告诉我,他们这段时间不接出租车交强险的单子。”王明说,这家险企甚至让他去本市另一家“竞争对手”险企投保出租车交强险。
为了验证王明的话,北京商报记者扮作出租车司机致电该险企分支机构。当记者提出想为出租车投保交强险时,也遇到了和王明一样的情况。
“我们不是砍掉了交强险业务,而是这段时间不保出租车,这是上面的规定。”该公司客服表示,“你要急着给出租车上险的话,可以去××公司那边,他们能接出租车保险的单子”。
而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被拒保交强险的不单是出租车。
“如果这些没法保的话,我们这几十辆车等于全都要报废掉了。”在福州工作的混凝土搅拌车出租和二手买卖行业从业者陈平(化名)近日对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了投诉,理由便是对方拒绝承保搅拌车交强险。陈平表示:“交警打电话让我们去年检,但是交强险没保的话,我们年检不了。我们去找了几家保险公司,都说不保,之前保的公司现在说上面没有政策,保不了。”
王明与陈平的经历只是多地车辆遭拒保的冰山一角。此前,太保财险、人保财险、华农财险等均因拒保交强险被银保监会“点名”,如太保财险平阴支公司被曝拒绝承保客户自卸货车机动车交强险,而华农财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还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
律师:不符“强制保险”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对于相关条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解读称:“强制保险有两方面意思,一是要求投保人强制投保,二是要求保险公司强制性承保。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投保车辆事故过多,可以增加保险费,但是不能拒绝承保,这个没有什么可商议的。如果允许保险公司拒保,那就不是强制保险,而变成了商业性责任保险了。”
另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表示,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利剑高悬,监管部门对拒保行为也是频出重拳。如太保财险平阴支公司因拒保自卸货车机动车交强险被罚20万元;华农财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被罚6万元。
“山东地区产生的行业性问题引起各保险公司重视并迅速进行整改,当前该事项整个行业均已整改完成。”中国太保方面回应北京商报记者道。而华农财险则表示,已经按照监管要求整改并向监管报告,将持续做好承保服务工作。此外,公司还建立了标准化操作手册及作业规则。
公司回应:赔不起了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171.54万辆。那么,面对如此庞大的营运车市场,为何部分保险公司选择“拱手让出”?
“之前承保的100多辆出租车交强险赔付率太高,上报上层机构后,就告诉我们这段时间不要承保交强险了。”拒保王明出租车的险企客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赔太多的话我们也承担不起,这业务越做越亏,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不然也不会把顾客向别的险企那里推。”
的确,赔付率居高不下是险企拒绝承保营运车交强险的主要原因。北京某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透露,以北京为例,私家车出险率在14%-16%之间,然而如网约车、自卸货车这类营运车辆的出险率约在20%-30%。
“而南方地区承保交强险出险率一般高于北方,部分地区赔付率甚至可能达到300%以上。”该负责人表示。另有机构调查发现,大部分地区的出租车赔付率达到了80%-90%,有的甚至超过了100%。
对于这一现象,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分析称,南方营运车辆出险高于北方,背后原因可能是我国南方地形地貌更为复杂,人口相对稠密,路况条件更为复杂等。同时,交强险的人伤赔偿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南方经济水平总体上高于北方,也会导致案均赔款高于北方。
而对于为何营运车出险率高于私家车,上述车险负责人解释称,其原因较为复杂,最主要的是营运车上路更加频繁,驾驶人员容易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大。同时,部分公司缺乏事故数据,从而难以定价也是部分险企拒保营运车交强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投保难”何解
向前一步,营运车赔付率高,若险企规模不够大,可能会导致赔付难以承担;而后退一步,拒绝承保营运车交强险,又可能涉及违规。面对这种“进退两难”的窘境,该何解?
南方某险企车险负责人提议称,险企或许可以通过提升保费或者用再保险将风险分出的方式解决这些矛盾。
“去年车险改革时,虽然分地区设计了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但是南北方差异的主要是下浮系数,上浮系数是相同的,保险公司不能私自改变。因此对于事故发生率高的地区的保险机构仍然会形成较大的经营压力。”对于费用的调整,李文中如是指出。
同时李文中还指出,分保理论上的确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但是再保险是完全商业化运营的,对于高赔付的交强险,再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接受。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与其分优质保险业务打包分保,再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接受。但是,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一般是共命运的,想完全让再保险人替原保险公司承担亏损是不现实的。
另有保险公司人士呼吁,要改变这种现状,靠险企,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中小险企单打独斗是很难的,需要整个行业性质以及监管层面的发力。
对此说法,李文中表示认同。“对于大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通过不同地区业务之间的相互调节实现总体保持不严重亏损,但是对于一些小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南方的区域性保险公司就难以通过这个办法来消化亏损,压力更大。”李文中认为,下一轮交强险费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案,当前来说没有好的办法。
除此之外,对于定价数据缺乏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提议,可以将车辆风险相关数据向保险公司充分披露,客观衡量车辆风险,有效拉开费率的差距。同时加强对特种车风险定价的研究,加强对于车险动态定价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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