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快递单卖4元!随着一年一度的“双11”临近,消费者在对购物狂欢节翘首以盼的同时,也开始担忧个人信息安全被泄露。
这是怎么了?原来,一张看似平淡无奇的“快递面单”,却容纳了包括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及商品名在内的很多个人隐私,电话号码连接微信、支付宝等账号,面单还涉及消费习惯、经济能力等信息。这些个人数据被不法分子获取后,可能成为网购理赔类诈骗的帮凶。
诈骗分子在灰色市场获取个人信息后,往往冒充电商客服或快递员,通过“发送退货链接,骗取银行账号信息”“快递遗失,商家理赔”等方式进行诈骗活动。其实,这只是数据安全风险的一个缩影。小到骚扰电话、App泄露个人数据,大到公共服务系统出现高危漏洞,各种数据安全事故频发,更引发了人们对数据安全的焦虑。
如何为个人数据“上锁加密”?守护个人数据安全,离不开科技迭代升级。科技创新是数据安全最好的“锁”。在实践中,维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我们可以通过研发与创新核心技术,在技术防护上“打补丁”;优化升级安全防护系统,为数据安全加固防护围墙;对数据开展分类分级保护,特别是对于国计民生的数据要“格外关照”。
为个人数据安全上锁,既离不开技术上的严防死守,也少不了制度上的划定底线。
此前,《民法典》《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圈定了个人数据信息规范使用的基本原则,厘定了数据权属、安全义务与法律责任。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为直接、具体——明确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及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也对人脸数据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进行规制,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得以完善……
相信,伴随着数据治理规则的完善与落实,个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难题将逐步解决。
还要强调的是,数据保护具有复杂性、专业性、高风险性,单凭部门单打独斗,也难以为个人数据安全风险“炼石补天”。如何将冰冷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执行措施?在这其中,就要将传统的职能部门主导的治理模式,转变为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公民参与的“共建共享共治”的新模式。基于此,《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压实了职能部门的监管权责,从严惩治违法行为。考虑到互联网平台企业所面临的现实情况,该法也要求其扎紧个人信息保护、依法经营的篱笆,并接受社会监督。
相信,柔性的技术与刚性的制度“并轨同行”,必将填补数据安全的缺憾,驱动数据良治驶向“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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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理赔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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