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消息,近日,深交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指出,考虑到证监会 2021 年修订定期报告相关披露规范后,季度报告的强制披露内容已大大缩减,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披露负担,不再强制要求披露季报业绩预告。针对自愿或者因业绩提前泄露等原因披露业绩快报的情形,取消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强制公开致歉的要求,相应地,明确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是为加快上市公司低风险事项的审议流程,降低其聘请中介机构成本,新增“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价格公允的其他情形”等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新增“与关联人同比例现金增资”等可免于审计或评估的情形。
关键词:
深交所
新规则
上市公司
季报业绩预告
免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