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监管部门不断倡导压实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背景下,仍有不少证券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而遭监管处罚。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首月,就有14家券商及旗下员工因存在违规行为收到各监管部门下发的共计29张罚单,其中不乏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等头部机构。值得一提的是,安信证券及旗下员工更因存在违规行为在1月连收9张罚单。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目前监管部门对于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力度相对适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券商在遭受监管处罚后,可能会对机构评级产生扣分等影响,甚至导致评级下调。
券商1月罚单近30张
证券行业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首月,就有14家券商及旗下员工因存在违规行为收到各监管部门下发的共计29张罚单。
整体来看,上述机构主要存在两大类问题,首先是旗下证券营业部及员工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其次则是相关机构及旗下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保代”)在保荐承销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而此次被处罚的机构中,更不乏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等头部券商的身影。
具体来看,国泰君安证券及旗下保代王安定、邢永哲在保荐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于1月21日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海通证券则因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于1月18日被全国股转公司通报批评;相关3名责任人也因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其中一名负责人陈若琪除被公开谴责外,更被全国股转公司暂停受理其出具的业务文件36个月。
而广发证券员工陈军伟因在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于1月24日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值得一提的是,平安证券重庆分公司及旗下4名员工也因在销售先锋期货新悦六号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于2019年5月成立,2021年5月终止)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发生重大事件未向当地证监局报告;采取赠送实物的方式吸引客户开户等违规行为,于1月6日被重庆证监局连发5张罚单。
安信证券连“吃”9张罚单
事实上,除平安证券外,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安信证券及旗下7名员工也因在保荐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在1月19日被浙江证监局“怒”发8张罚单。据悉,安信证券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安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浙江证监局对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魏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对安信证券项目质控部门负责人王时中、安信证券时任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泽业、项目内核负责人陈永东、安信证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此外,浙江证监局认定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戴铭川、亚太药业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叶清文为不适当人选,并表示在相关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上述二人在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此外,安信证券旗下员工罗玮在广州猎德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因存在违反证券账户管理规定,主动介绍他人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引发纠纷投诉;以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于2021年12月被广东证监局处罚,并于1月7日通报。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的整改进展,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安信证券。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遭受监管处罚或会影响机构评级
为何在监管部门一再强调压实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背景下,仍不断有证券公司及旗下员工存在违规行为?
在券商业资深人士王剑辉看来,“相关违规行为频频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有从业人员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为了把单子做好,所以个别营业部在合规管理上可能有所放松;另一方面则可能与行业从业人员流动较大有关,新上任的员工在业务上可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错误。另外,公司合规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也可能导致违规现象频发”。
券商投行人士何南野也提到,近年来,随着注册制不断推进,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大幅增长,导致证券从业人员面临的诱惑也明显增大,很多营业部的员工及投行员工在工作当中发生不当行为的数量增多,也属正常现象。与此同时,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行为明显增多,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新证券法实施后,监管趋紧,证券部门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导致上述违规行为频频发生。
从前述罚单的具体处罚措施来看,相关监管部门多对违规机构采取责令改正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于违规的相关人员,则较多地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开谴责等处罚决定。
王剑辉认为,目前证券公司行业治理已经达到细化阶段,而在细化合规治理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相关行为的要求也会更高。虽然目前来看,相关处罚力度相对适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券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后,可能会对机构评级产生扣分等影响,甚至导致公司评级下调。
对于敦促证券公司合规合法执业的意义,何南野评价道,证券公司是证券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也是证券市场秩序重要的维护者,更是连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加强证券公司的合法合规,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投资和融资更好地结合和企业融资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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