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22〕1号、2号)显示,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4宗违法行为类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30.75万元。
据南都记者观察,330.75万元是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在2022年开年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时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被罚款21.4万元
处罚还不止于此。时任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赵金涛,对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21.4万元。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大股东
南都记者查阅第三方信息平台注意到,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深圳监管局批准,由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一家新型金融机构,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成立,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一般经营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该银行法定代表人为朱颙。在股东信息中,包括大股东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38.HK)、深圳市宁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9.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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