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发布《关于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政府决定在省内复制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18项改革试点经验。
在全省复制推广的12项改革事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一证制”、项目赋码实现企业用电报装“全程代办”、进口货物目的地检查新模式、加工贸易集中作业改革、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创建“年度税务账单”、智慧监管服务企业年报自主公示、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动产点对点司法查控。
在湖北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4项改革事项,分别是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改革、信用异常记录“一键清零”、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自动履行正面激励机制。此外,还将在“宜荆荆恩”城市群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电子劳动合同,在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复制推广创新绩效考核提升双创载体市场化运营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逐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于2022年4月14日前报省自贸办备案,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省自贸办报送复制推广工作完成情况。
关键词:
自贸试验区
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施工许可一证制
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