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利。”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一度登上了微博实时热搜第一,该话题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皆因为长期以来,公摊面积不明不白成为公众痛点。楼层越高,公摊系数就越大,特别是高层住宅,公摊面积已经达到了40%之多。不少网友纷纷列举了自己买房的公摊面积,有网友总结:公摊系数在15%-25%的比较普遍,部分不规范的城市甚至有45%的住宅公摊系数。问题还不在于公摊系数超高,而在于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由于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有网友吐槽,“花的钱不明不白,自己像个冤大头,住着鸟窝却以为是凤巢。”洪洋委员也迷惑,“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公摊面积不明不白迷雾重重,于是催生了取消公摊面积的说法。这种说法很解气,因而也备受推崇。然而,解气固然解气,如果不实事求是就成了赌气,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公摊面积,是指在购买商品房时,包含在购买的建筑面积内,但实际无法使用的面积。诸如,小区内的公共用地,楼层中的公共空间,包括公园、绿植、游泳池,以及电梯的空间等。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能废弃的,而公摊是有成本的,即便取消公摊面积,不计算公摊了,那公摊面积对应的成本也不会是开发商自己承担,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这让人想到那个著名的成语“朝三暮四”,难道朝三暮四改成朝四暮三,就皆大欢喜了吗?这不是糊弄猴子吗?
公众当然不是猴子,也不愿被人当猴耍。朝三暮四这则成语典故本就是告诉人们,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因为无论形式有多少种,本质只有一种,看问题不要只停留在表面,或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应该看到其本质。而围绕公摊面积是否取消争论的本质,就是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没有具体的明细,是笔人尽皆知的糊涂账。其实,仔细考量洪洋委员的真实意思,也不是执着于取消公摊面积,而是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这个要求真的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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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