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6日从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香洲区市场监管消保系统通过全国12315平台、珠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等渠道受(处)理投诉举报共2327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0多万元;投诉主要涉及餐饮、美容美发、健身、校外培训教育等预付式消费退费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消费、退款。(3月17日《珠江晚报》)
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风险问题,在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近年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多个领域内,因商家停止服务、中止经营甚至关门停业、恶意跑路,导致预付式消费矛盾频发,预付式消费“陷阱”也成为消费纠纷的“重灾区”。
预付卡消费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与当下预付式消费监管不严、风险防范机制不足、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有关,更是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预付费消费法律约束。因此,规范预付费消费亟须完善制度设计。一方面应完善预付卡监管措施。通过制度设计规范商家预付消费行为,将预收款方式的经营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备案制度和资金存管制度。同时,应建立第三方监管平台,对售券(卡)资金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政府管理部门要倡导商家诚信自律,每年定期公布已备案无违约记录的商家,构建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进一步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维护消费者权利的根本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据报道,《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经营者发卡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应当备案,具体规模和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建立预付卡服务系统,为经营者备案、消费者查询等提供便利;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等等。笔者认为,北京推动预付卡立法,必将产生积极效果。
总之,维护预付费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需有关部门立法加强监管,针对各类预付费乱象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包括风险防控和预警、紧急干预等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以体制机制规范预付费行业的发展,给消费者增加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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