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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正式进入法治时代 有法可依护航信息保护发展
2021-11-03 10:03:38来源: 羊城晚报

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生效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步入有专门法律可依的时代。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0.11亿,互联网网站422万个,应用程序数量302万款,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日趋广泛,再加上大量的线下个人信息使用场景,可以说,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最为重要的关切之一。而立法的正式通过和实施,便是对这一关切的有力回应。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到今年8月正式通过,前后差不多历时近20年才完成了今天的关键性一跃。可能不少人觉得这部法律太过宏大,但实际上它与每个人的信息权益息息相关。

比如,其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这其实就是对近些年备受关注的“大数据杀熟”现象的一种直接规制。此外,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一条则是为那些收集与服务内容不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强制做法敲响了警钟。

当然,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其效力和威严还需要通过严格的执行来体现。应该看到,尽管这些年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不断完善,但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如第三季度,相关机构针对全国移动APP进行的个人信息合规性抽样检测显示,56.87%的应用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违规情况;55.60%的应用存在“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违规情况。这些现象,不会在法律生效实施后就自动消失,需靠法律的严格执行,去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对照法律及时作出合规调整,并为侵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事实上,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过程之艰难,就足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和复杂性不容低估。与之对应,法律实施阶段可能面临的挑战同样不容轻视。比如,当前一些超大互联网企业和平台作为信息收集的“大户”,往往也是触碰个人信息保护红线最多的责任主体,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实施能不能一视同仁?其次,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诸多条款和要求,其实更多还是原则性的,它的具体执行,还需要实施细则的支撑。比如,“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里的过度界限如何准确把握和判定?个人遭遇这类问题,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更多细化规定的厘清以及相关普法的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过程,始终获得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社会对其实施效果也有着较高的预期。现在它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也要力避因为执行上的不足而与社会期待产生落差,进而损坏法律的威严。当此之时,社会个体在关注,法律实施后自身个人信息能不能得到更有力的保护,相关责任主体、企业或也在观望,法律的实施到底能够展现出多大的威力。对此,更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保障法律的实施效果,给各方吃上“定心丸”,释放足够的威慑力。

千呼万呼始出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进入实施阶段,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和制度闭环终于不再留有缺口。但是,法律的生效实施仍只是一个新的开始,从有法可依,走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继续乘风破浪。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信息收集 立法艰难程度 普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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