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于近日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严格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公告》规定,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此外,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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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
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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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