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间,佛山企业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德奥退,002260.SZ)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粤03行初34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诉讼主要是涉及两个请求:一是,判令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二是,判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告也强调,预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不存在影响。
同日,德奥退也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此前的2019年5月,德奥退被暂停上市。随后,历经重整等多番事宜,德奥退挣扎了3年,也因此一度被外界戏称为“A股钉子户”。
2022年5月16日,该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2年5月23日,该司收到了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2)第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于2022年6月1日组织召开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2022年6月15日,该司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2]1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2022]399号)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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