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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简讯:一起“欺诈发行案”,这家券商又被罚了
2022-06-16 08:37:18来源: 凤凰网

中国基金报记者 颜颖

“一罚三连”!华龙证券及其高管、员工一次性接到三张罚单。

6月15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三份行政监管措施文书。由于存在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证监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华龙证券合规负责人和投行负责人需在当日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华龙证券时任负责人、投行内核部门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均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也即,此次华龙证券高管+员工5人均被监管“请喝茶”。

作为证监会2021年公布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蓝山科技欺诈发行案”始终是华龙证券绕不过的一道坎。2021年11月,华龙证券因该案而接到450万元的罚没大单。此次证监会对华龙证券投行内控、廉洁从业等领域再次进行点名,仍是蓝山科技项目留下的“后遗症”。

投行内控+廉洁从业不完善

此次“一罚三连”,监管主要认为华龙证券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

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基于此,证监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措施。华龙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需在2022年6月15日15时0分接受监管谈话。

证监会指出,华龙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华龙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另外,华龙证券时任董事长陈牧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且分管投行业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样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021年7月,陈牧原已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但仍要为此前公司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事因“蓝山科技欺诈发行案”

除了上述高管,被监管请去“喝茶”的还有华龙证券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和质控部门负责人。

经查,证监会发现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胡某全作为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李某元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证监会对二人同样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中证协信息显示,胡某泉任华龙证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任职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胡某泉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

根据此前监管处罚信息,在蓝山科技项目中,李某元时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质控部执行董事、蓝山科技项目保荐代表人。中证协登记信息显示,2022年1月,李某元将执业岗位由“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一般证券业务”。

今年4月,证监会公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位列其中。这也是为数不多直接被监管点出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案件之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监会指出,该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研发支出2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余万元,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公司应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相关中介机构应勤勉履职,共同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曾被罚没450万元

因蓝山科技案,华龙证券已多次被追责。2021年11月,证监会对华龙证券及蓝山科技项目两名保荐代表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2月,蓝山科技挂牌精选层首发上市备案申请获得北京证监局受理。当年4月29日,蓝山科技收到新三板首发挂牌精选层受理通知。5月13日,蓝山科技收到监管机构问询,就公司研发模式、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费用高于同行业上市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共计40项问题被重点审查。

四个月之后,蓝山科技主动提交终止精选层挂牌申请。2020年11月蓝山科技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其问题也最终被全数曝出。

证监会指出,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担任保荐机构,其出具的发行文件中存在多处虚假记载。此外,华龙证券在该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包括关联关系核查不足、函证程序存在大量缺陷。

例如,华龙证券对所有供应商、客户的函证均无发出的快递原始单据,询证函均由华龙证券制作后交给蓝山科技工作人员,并要求供应商、客户直接回函快递至华龙证券。蓝山科技发函前会提前联系供应商、客户,要求在虚假函证上配合盖章。在此情况下,华龙证券发函程序完全失控,无法确保函证的结果真实客观。

类似地,华龙证券对银行函证、供应商客户访谈等情况均如法炮制,无法保证内容的真实性。访谈会见人员、办公地址等信息均系伪造,对销售业务运输环节、出售生产设备、公司治理等核查均存在缺陷。

最终,证监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两名保代给予警告,分别罚款50万元。

此外,同样是因对蓝山科技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3月22日,全国股转系统对华龙证券及2名责任人、北京天元律所及2名经办律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3名会计师进行公开谴责,对开元资产评估公司及2名评估师通报批评。

IPO之路仍在继续

公开资料显示,华龙证券成立于2001年,系唯一一家注册地在甘肃省的全牌照证券公司。2016年初,华龙证券在新三板挂牌,同年底引入山东国投、浙江永利、甘肃公航旅、甘肃国投等33家企业入股。

早在2017年,华龙证券就已着手准备IPO,并聘请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2017年11月,华龙证券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18年8月,华龙证券终止新三板挂牌。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中信证券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中表示,华龙证券多次召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通报立案调查及处罚事项情况,对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检视剖析原因并严肃整改,整改进展顺利。

历经坎坷,华龙证券上市之心不改。2021年年报中显示,2021年6月,华龙证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延长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在战略愿景方面,华龙证券表示,希望成为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实力最强、经营业绩良好、专业能力突出、特色经营显著的上市券商。

2021年,华龙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8.86亿元,同比下降1.12%;实现净利润7.30亿元,同比增长50.21%。截至2021年末,华龙证券资产总额301.60亿元,净资产156.91亿元。

此外,2021年年底,华龙证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职业经理人,选聘副总经理1名(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副总经理1名(分管证券投资业务)、董事会秘书1名、首席信息官1名。此举也被业内认为是在为后续IPO进程“蓄力”。

在罚单接踵落地后,华龙证券IPO之路是否还将有其他坎坷,市场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华龙证券 投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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