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重庆的刘女士驾驶新买不久的一汽大众ID.6纯电车,在使用车载导航行驶时,中控触摸屏突然出现弹窗广告并遮挡了行驶中的导航信息。对此,客服回应称,“确实是厂家推送的‘购车有好礼’弹窗广告,今后如果有活动还会发弹窗广告,但频次无法掌握。”
对于弹窗广告,我们早已不胜其烦。不同于常见的电视、手机弹窗广告,出现在汽车中控屏幕的弹窗广告,则更容易令驾驶员分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汽车弹窗广告显然触犯了消费者最基本的安全利益,必须要给这任性的弹窗广告套上枷锁。
今年9月3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弹窗广告服务的边界,让类似的弹窗广告不能再“想弹就弹”。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为执法部门治理类似弹窗广告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厂商的弹窗广告服务起到有效约束。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此次被曝光的驾驶途中突然出现的弹窗广告有明显安全隐患。对于这类情况,还应该明确相关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确保汽车厂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唯有如此,才能让汽车厂商在发送广告的时候,能够做到慎之又慎。
安全无小事,这已然成为一种共识。在驾驶途中推送弹窗广告,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漠视。汽车厂商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忘记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安全驾驶容不得厂商的胡作非为,面对这样的“要命”广告,既要加强对厂商的事后处罚力度,更应该做到监管前置,确保厂商不敢为了利益随意推送弹窗广告。
为任性的汽车弹窗广告套上枷锁,才能有效降低道路上的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弹窗广告服务,任何的“无法掌握”,都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犯。希望汽车厂商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再逐利而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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