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注册制的威力立竿见影。
2月20日,A股市场风格迅速从“小”转“大”、从成长转为蓝筹——深证红利、上证50、上证180等大盘蓝筹指数的表现明显优于沪指和深证成指,更是远超创业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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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收盘,沪指涨2.06%,深成指涨2.03%,创业板指涨1.28%。北向资金全天净买入60.03亿元,其中沪股通净买入58.04亿元,深股通净买入1.99亿元。
盘面上看,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全线上涨,三一重工、中金公司、中国建筑等涨超5%。上证50成分股的大涨也带动金融、基建、有色等权重板块集体走高,湘财股份、徐工机械、天山铝业等涨停。ChatGPT概念相关板块午后再度活跃,三六零、新华网、神州数码等涨停。三大通信运营商集体走高,中国电信涨停,中国联通涨超7%。家居家电股表现活跃,好太太、老板电器、索菲亚、金牌橱柜等涨停。
医药股出现调整,新冠药方向领跌,医药商业、中药等板块跌幅居前,多股跌超3%。总体上个股涨多跌少,两市超3800只个股上涨,今日合计成交9498亿元,较上个交易日放量357亿元。
注册制发威 大盘蓝筹受追捧
截至今日收盘,上证50指数收盘上涨2.73%,深证红利指数大涨3.18%,上证18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涨幅也明显优于沪指和深证成指,相对创业板指更是突出。上证50指数和深证红利指数成分股,无一下跌。
具体来看,中国电信涨停,中国移动大涨6.49%,中国人寿上涨5.11%,招商银行上涨4.85%,贵州茅台上涨2.98%,中国平安、中国神华、五粮液、长江电力、泸州老窖涨幅均在2%左右。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度。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并非只开入口、敞开入口,也将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实行,常态化退市机制会更加健全,上市公司多元退出渠道会更加畅通,风险公司的出清会进一步提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说。
有业内人士预期,全面实行注册制后,每年会有大量新股上市,也会有大批业绩差、市值小的公司退市,壳资源价值迅速消退,小微股票的整体估值会显著下降。
券商股涨幅居前
全面实施注册制的另一个受益板块——券商股,今日全面大涨。截至收盘,Wind券商指数大涨逾4%,51只券商股涨幅全部超过2.5%,湘财股份涨停。
中信建投表示,资本市场扩容、居民理财需求成长是证券行业ROE提升的一体两面,长逻辑顺畅预示板块持有价值提升。安信证券表示,积极看好非银板块迎来估值修复,着重布局券商板块投行和资管双主线。
西南证券投行业务相关负责人认为,具备三方面核心竞争力的券商有望脱颖而出:一是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价值发现和定价能力以及销售能力的券商,二是精耕细分领域的中小券商,三是具有完备内控体系和较强合规风控能力的券商。
千亿“锂茅”重挫逾5%
有“锂茅”之称的亿纬锂能,今日盘中一度重挫逾9%,收盘跌5.66%,收报75.28元/股,市值1540亿元。
2月17日,电池龙头宁德时代抛出“锂矿返利”计划。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挑起电池行业的价格战。但长江证券认为,在电池级碳酸锂价格活络的背景下,“锂矿返利”计划对龙头公司盈利的影响可控,且中期有利于动力电池格局的清晰化。
2月16日,亿纬锂能披露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拟向165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23元/股,这一价格相比于计划公告前一日收盘价折价近五成。按此价格计算,相当于白送员工14亿元,若是这165名员工顶格全部认购,相当于平均“获赠”874万元。
亿纬锂能将股权激励作为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工具,同时也对公司和个人层面设置了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至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700亿元、1000亿元、1500亿元、2000亿元。
中纪委重磅发声!
全过程监督护航全面注册制改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发表题为《聚焦发行上市审核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全过程 监督护航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文章。文章指出,在监督推动下,证监会党委全面推进发行监管转型,指定专门部门对证券监管离职干部参与投资的发行项目等问题进行独立复核。将持续强化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的政治监督和廉洁监督。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持续强化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盛光祖被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消息,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盛光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盛光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行情图来自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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