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公司的核心任务是保交楼,将努力保持复工复产,维持有序运营,预计需要额外2500亿元至3000亿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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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黄婉银 每经编辑 陈梦妤
3月22日深夜,中国恒大发布拟议的境外债务重组及季度业务更新公告。
中国恒大表示,与部分项目持有人就境外债务重组进行了建设性对话,其中包括恒大发行的本金总额为139.225亿美元的高级担保票据等。
境外债重组协议预计10月1日生效
根据公告,恒大安排对价的分配为A组和C组,“A组”指对应的恒大发行的境外票据或债券和所借的贷款,债务基于A组的全部应计索赔,而C组指对应的恒大境外金融负债(包括担保和认沽期权),债务基于差额索偿(即扣除针对非本公司的任一方的任何相关权利(无论是本金、担保或质押支持)的评估价值)。A组和C组债权人都有权就其待分配的可获偿金额的处理方式选择两种选择之一。
一是,协议安排债权人可以按其可获偿金额1:1的转换比率获得将由恒大发行的新票据,新票据期限为10–12年,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偿还。二是,债权人可以选择将其可获偿金额转换为期限为五至九年的将由恒大发行的新票据;其次,由五笔与恒大物业、恒大新能源汽车或中国恒大上市股票挂钩的股权挂钩票据构成的组合,挂钩方式包括由其担保、挂钩、可强制交换或可强制转换对应股票(按所适用的)。
因此,恒大也在公告中专门提及恒大物业、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的处理。受恒大物业股份账户质押约束的恒大物业股份,可以在恒大条款清单中规定的某些条件下会被释放以出售给战略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出售恒大物业股份应在A2恒大物业股票挂钩票据和C2恒大物业股票挂钩票据之间按比例进行。
此外,恒大将发行强制可交换债券,可交换为2,331,985,700股的恒大物业股份(占截至恒大条款清单日期已发行恒大物业股份总数的约21.57%),这些恒大物业股份应存入质押的证券账户(受限于惯常的解除条款)。
同样,在恒大新能源汽车托管账户下持有的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可以在恒大条款清单中规定的某些条件下会被解除托管以出售给战略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出售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应按A2恒大新能源汽车股票挂钩票据和C2恒大新能源汽车股票挂钩票据之间的比例进行。
恒大同样将发行强制可交换债券,可交换为3,094,810,100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占截至恒大条款清单日期已发行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的约28.54%),这些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应存入质押的证券账户(受限于惯常的解除条款)。
根据条款清单,恒大预计在不迟于2023年3月31日(或与债权人特别小组达成合意的其他日期)就恒大协议安排、景程协议安排和天基协议安排中的每项协议安排与持有现有恒大票据或现有景程票据的(按所适用的)债权人特别小组达成合意并签订一份或多份重组支持协议。
“重组生效日期应在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豁免后,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发生,预计为2023年10月1日,前提是不迟于2023年12月15日。”
未来3年预计需要额外2500亿-3000亿融资
境内层面,恒大希望可以通过完成拟议重组来为恢复运营提供必要条件,带动境内债权人与本集团达成和解,进而使集团恢复有序运营,并逐步产生偿债现金流。
2022年以来,恒大先后完成9只境内公司债券本金和/或利息的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至1年不等,涉及约本金金额535亿元,利息37.03亿元。同时,公司境内债务逾期规模较大,于2022年12月31日境内有息负债逾期金额达到约2,084亿元,境内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额达到约3,263亿元,境内或有债务逾期金额达到约1,573亿元,并且部分境内债权人也就此对公司采取了法律行动。
截至公告日,目标金额1亿元以上未决诉讼案件数量超过789件,其目标金额总额达到约3,313亿元,未决仲裁案件数量超过43件,其目标金额总额达到约32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恒大在公告中披露了清算分析,其称已聘请德勤香港对清算情景下境外债权人的预估回收率进行分析。回收率分析涵盖了集团实体合计资产净值的大约80%。初步分析基于拟议重组不成功且公司被迫清算的情况。根据初步分析,在集团层面的清算中对公司的境外无担保债权人的预估回收预计约97.28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恒大未经审计的示意性财务信息,其有息债务在合并基础上总额约5,584亿元,或有债务约1,953亿元,其中,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第三方借款的担保余额约1,020亿元,未触发的股权回购义务约933亿元。
同时,合并现金余额(不包括本公司的上市子公司,恒大物业和恒大新能源汽车及其各自的子公司持有的现金)约534.22亿元,其中约520.82亿元为受限现金。
恒大表示,未来三年,公司的核心任务是保交楼,将努力保持复工复产,维持有序运营,预计需要额外2,500亿元至3,000亿元融资。期间现有项目的无杠杆自由现金流将主要用于偿还续建所需新增融资,对本公司层面无抵押担保债务偿还能力较弱。
“从第4年开始,假设本公司能基本恢复正常经营,且尚未确认为实施主体的旧改项目得以继续开发,本公司无杠杆自由现金流预计将逐步增加。预计2026年至2036年年均可实现无杠杆自由现金流约1,100亿元至1,500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前述现金流尚未考虑偿还项目层面存量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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