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证监会对星展证券(中国)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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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诸多中小券商不断发力另类投资业务。就在今年2月21日,国新证券获批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值得一提的是,多家外资券商积极谋求该牌照,此前,高盛高华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等外资券商也相继获批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是证券公司从事科创板以及部分类型创业板IPO保荐业务的前置条件。比如,根据科创板战略配售的相关规则,另类子公司为保荐机构参与跟投的指定机构,同时另类子公司也可以将跟投持有的科创板股票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开展转融券业务。
星展证券设立另类子公司获监管反馈
证监会对星展证券(中国)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
第一,证监会称,根据公司材料,星展证券目前没有已完成的由公司担任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项目。你公司称目前已储备拟由你公司担任保荐机构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7个,创业板项目1个。请详细说明储备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沟通情况等,并就你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
第二,要求公司就如何确保符合《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与另类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在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的要求进行说明。
第三,根据另类子公司章程,另类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金融产品的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但星展证券运营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十七次会议同意业务开展初期另类投资子公司的业务范围限于参与科创板、创业板项目跟投,请公司完善另类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第四,要求公司假设在一次性出资3亿元设立另类子公司后,在重度压力测试情景下测算净资本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星展证券是由新加坡星展集团控股的外资券商,于2020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2021年6月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和保荐。公司的外资股东星展集团是新加坡乃至东盟地区最大的商业银行,中资股东则为上海知名国资企业。
业绩方面,根据中证协数据,星展证券2021年营收4885万元,亏损1.3亿元。财报显示,其营收主要来自于投行业务收入(989.46万元)、利息净收入(1743.27万元)和自营业务收入(1456.2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0月18日,星展证券首家营业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证券营业部在黄浦区外滩金融中心举行开业仪式。据悉,该营业部是星展证券设立的首家经纪业务分支机构,定位于服务多元化的泛机构类投资者。
星展证券总经理王戈在致辞中表示,中山东二路证券营业部在上海黄浦区设立,代表星展证券进一步推动与上海黄浦区合作的走深走实。对于星展证券来说,营业部的成功筹建和正式运营是经纪业务的新启航,推动树立星展经纪业务的品牌和特色,为国内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富有星展特色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合资券商纷纷发力另类投资业务
据业内人士介绍,券商的另类投资业务,与投行业务高度相关,尤其在当前注册制的背景下,投行保荐了项目,如果没有跟投的子公司,可能会对业务形成一定的限制。此前,在科创板相关保荐跟投的规则出来之后,就有一波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设立潮。
近年来,券商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申请不断。就在今年2月21日,国新证券获批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限参与创业板、科创板项目跟投)。而在2022年,包括甬兴证券、中邮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相继获批。再往前,包括万和证券、高盛高华证券、东亚前海证券等券商也于2021年获批通过设立或收购另类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外资、合资券商在近两年的另类子公司设立潮中占据半壁江山。高盛高华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此前已相继获批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2021年7月28日,证监会核准高盛高华证券通过收购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限于参与科创板、创业板跟投)。2021年12月15日,证监会核准东亚前海证券通过设立东亚前海投资(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另类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2022年12月23日,摩根士丹利证券获批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仅限于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跟投。摩根士丹利证券总经理钱菁彼时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此次获批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将助力我们的科创板业务布局登上新的台阶。未来,针对科创板业务,我们将在持续提供卓越承销服务的基础上,以扎实的保荐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行业深耕经验,为优质科创企业的茁壮成长和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也为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继续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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