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隐秘的“债市代持”行为,监管方再次出手。
5月8日傍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 连更新六个公告,分别对大连银行、郑州银行、江西银行、青岛银行、广东粤财信托五家机构,以及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刁剑飞做出自律处分。
(相关资料图)
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是大连银行,被给予严重警告;粤财信托、刁剑飞被给予警告,江西银行、郑州银行被予以通报批评,具有减轻情节的青岛银行则被予以诫勉谈话。
违规代持债券
根据交易商协会调查信息显示,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据披露,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大连银行违规开展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规避相关监管规定,虚增做市交易量,相关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内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发生。
粤财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信托产品成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的通道。相关公告显示,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参与了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粤财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根据相关方要求,多次以高于市价买入涉及代持的债券并以贴近市价卖出,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
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则被指处由于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
还有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私下参与安排代持交易。处罚公告显示,作为时任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刁剑飞超越业务权限范围,通过个人通讯工具,私下安排相关机构参与违规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并导致多笔交易结算失败。
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刁剑飞时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总监。
动机、风险在哪
据业内人士介绍,上述债券代持行为实际是场外非标准化的买断式回购,即一方将自己买来的债券转让给另一方代持,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回购。
在这过程中涉及两份协议,一份是债券卖出协议、一份是附带的买回协议,后者通常为“抽屉协议”,并不会公开。
另一位相关从业者告诉记者,目前“债券代持”这一概念是行业的灰色地带,如果通过“代持债券”用于粉饰业绩、提升市场排名或规避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政策约束属于违规行为。从具体动机来看,对代持方而言,监管机构会按照债券交易量排名来进行优秀评定和国债承销资格,因此成为代持方,可利用代持债券来冲击交易量排名。对转移方而言,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一些机构为了掩盖债券投资的亏损,就以代持方式向其他机构转移这部分亏损。此外,也有一些银行会在考核时点会将债券暂时转出来降低风险资本占用量等。
而违规代持风险巨大,一方面,如果市场利率波动较大。代持期结束时回购价格可能与债券的市值差距增大,因而存在双方不愿履行口头协议的可能,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除了道德约束,没有其他维护权益措施。典型案例是2016年底的国海证券代持违约事件,当时国海证券是债券实际持有方,涉及的28家交易对手是代持方,其中部分机构因债市暴跌产生浮亏不愿交割而产生技术性违约。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认为债券持有方通过购买债券——委托代持——获取资金——再购买债券一再委托代持循环,可快速放大资产规模提高投资杠杆,容易增加市场风险性。
据悉,2016年底,监管当局曾展开大规模债市监管,并出台了规范代持漏洞的重磅文件——《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此次密集处罚,也被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是新一轮监管从严的信号。交易商协会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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