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该法院当日公开宣判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受贿、贪污、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邰戈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对邰戈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发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加上邰戈,吉林信托已有四任董事长“落马”。
非法收受财物近七千万,其中五百余万元系未遂
据悉,2010年12月至2019年6月,邰戈利用担任吉林银行副行长,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4.45万元,其中505.64万元系未遂。
2009年4月,邰戈任吉林银行副行长期间,利用主管资产保全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人民币222.43万元。邰戈还在银行贷款清收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3524万元。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邰戈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邰戈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鉴于邰戈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系坦白;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且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配合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此前已有三任董事长“落马”
资料显示,邰戈出生于1971年7月,吉林长春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至2008年,邰戈曾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信贷控制部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2009年10月,邰戈曾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9月,邰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邰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9月,邰戈被查。2021年4月,邰戈被“双开”。今年5月22日,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该法院当日公开宣判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受贿、贪污、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邰戈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对邰戈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发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吉林信托官网介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吉林信托由吉林省财政厅控股97.49%。
记者注意到,加上邰戈,吉林信托已经有四任董事长“落马”。吉林信托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2001年3月改制为责任公司,张兴波出任首任董事长。
2007年6月,吉林信托原董事长张兴波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吉林信托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6月,曾任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的高福波成为吉林信托董事长,任职8年,2015年辞职。2018年12月,高福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接受监察调查。2021年5月,高福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15年9月,曾任长春市政府副市长、白山市委书记等职务的李伟成为吉林信托董事长,于2017年8月“落马”。2020年3月,李伟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吉林信托汇融38号投资者处获悉,吉林信托的吉信·汇融38号中科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汇融38号”),已有投资者收到六折的本金转让款进账。
据悉,“汇融38号”于2017年9月成立,约定期限2年,年化预期收益率8%~8.6%,但2018年3月后信托计划便停止了付息。产品逾期五年后,投资者收到了一份兑付方案——转让信托受益权给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以本金的六折收回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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