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少明星网红加入“种草”大军。据报道,这些明星网红,热衷在各平台以笔记的形式推荐好物。不过,他们大多冠以首席体验官、明星推荐人等名号带货。一旦产品翻车,也会自我标榜为“受害者”,立马与事件撇清关系。
去年一项调查显示,在购物前,有82.6%的受访者会搜索相关“种草”和“卖家秀”对比。可见,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消费决策的重要入口,“种草”经济正在影响越来越多人的消费习惯。面对强大的流量吸引,不少明星网红免不了来分一杯羹;个别商家还打起了歪主意,借“种草”之名,行虚假营销之实。殊不知,一篇篇亲身体验的笔记、一个个精心拍摄的镜头,很可能只是照搬文案。现实案例中,因名人“种草”而上当受骗、大失所望者不在少数。
明星做广告带货,本也无可厚非。不过,若是以分享真实体验为幌子为商家卖力宣传并从中获利,那就有蒙骗粉丝、打法律擦边球的嫌疑了。前者是对美好生活的自发分享,后者是妥妥的商业行为,二者不该混为一谈;如果在这种变相广告中,宣传内容与事实本身还严重不符,那便无异于种下了一棵“杂草”,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而且会削减垂类用户对社区生态的忠诚度,透支公众对涉事平台乃至消费行业的信任根基。
随着明星“种草”的普遍,专家和网友都呼吁“种草”与广告之间应有明确的界定。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商业广告代言行为监管执法指南》,对11种具体情形明确了是否属于广告代言行为,并将以“种草”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导致消费者不能辨明其为广告并被欺骗、误导的代言行为列入负面清单。这一地方法规,给“种草”行业提了个醒:明星披着“种草”外衣做广告、不出事就拿钱、出了事便全身而退的好日子,恐怕要随着各项规范的落地而终结。
消费者欢迎新潮、细微又直观的“种草”分享,但无论如何不该成为处心积虑的虚假营销,表面上是“心得分享”,暗地里全是“广告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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