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民事判决书,一位“70后”女性投资者把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告上法庭,称其未尽到适当性义务等,导致她亏损达31万元。法院却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4月23日《中国基金报》)
微评: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基金、股票作为最常见的投资理财渠道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已相当成熟。世界上就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既然选择入市就要做好承担相应风险的准备,赚钱或亏钱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同时,投资渠道发展不充分的弊端也应被看到,手中余钱应如何创造更多的财富,应如何建立广泛而有效的投资渠道显得尤为重要。应对通胀率避免财富缩水,过去20年多数普通人选择买房买铺,那么在未来20年应该有更多更好的渠道。让投资理财的选择更丰富,个人更应有盈亏自担的自觉,金融的文明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关键词:
基民起诉机构
女子投资亏损起诉机构
投资理财亏损
投资盈亏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