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这意味着,该行成为最新一批公布已建立绩效薪酬追随扣回机制的银行业机构。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发布年报的A股和H股上市银行中,至少有15家银行在相关公告中提及了建立绩效薪酬追随扣回机制和实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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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吸引市场关注的,毫无疑问是此前招行年报披露的“2022年该行对2876名员工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为5824万元”的相关数据,甚至被舆论发酵为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
至少15家上市银行曾披露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制度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3月份各家银行陆续发布年报以来,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内容就不断出现在相关公告中。
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在成都银行之前,至少已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哈尔滨银行、九江银行都在公告中提到,已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
不过,大型银行中,邮储银行表示“建立了绩效年薪延期支付制度”,未明确提及薪酬追索扣回的内容。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浙商银行业提及了“对绩效薪酬实行延后支付”,也未明确提及薪酬追索扣回的事项。在农村商业银行中,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也宣布“制定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但也未明确提及薪酬追索扣回的内容。
部分银行公布的薪酬追索扣回信息细节更是引发市场关注。招商银行此前就披露称,2022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渤海银行此前也披露,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萬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尽管内核一致,但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的文字表述方面,多家银行还是存在差异。比如,交通银行称“制定完善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工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字面意思理解意味着该办法对于全体员工均有效;招商银行的表述为“建立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延期支付等事宜”;成都银行的表述为“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其对象限定为银行高管。
相关制度仍在完善,业内称防风险和长期激励应平衡
今年3月24日,银保监会在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除上市银行陆续披露相关制度的信息外,地方银保监局也在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4月27日,重庆银保监局就发布《关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中直接提到要“推动辖内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优化激励约束、对重大风险负有领导责任的离退休高管人员要加大追索扣回力度、做好薪酬激励机制管控和节奏控制”。
“不管是‘反向讨薪’还是绩效延期支付,都体现了监管层对于银行业的高度重视。当然舆论对此高度关注,也可能和此前部分‘银行高薪论’声音有一定关系。但从行业内来讲,主要还应该是基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待这项制度。”4月28日,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该分析师称,实际上银行业对于高管薪酬的追索或者追责早已有之,只不过这次引发的风波比较大。此前的贷款管理终身责任制其实就可以视为同项内容。建立薪酬延期和追索扣回机制,无疑意味着银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也有利银行员工尤其是高管在放贷、尽调等方面进一步审慎,加强风险管理意识,防止过度激励等不好的风气,有助于银行业务的稳健运行。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各大银行的文件中是写明公司员工还是高级管理人员,其实都没有区别,这种约束本质上都是针对有一定职级的管理者作出的,和普通基层员工的关系并不大。”该分析师说。
该分析师最后表示,薪酬延期和追索扣回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防范银行风险,但也可能影响一些高管的积极性。在实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银行业绩“共生共荣”方面可能需要银行和管理层多想办法,做好平衡。“从长远来看,(如果有可能)股权、期权等中长期的激励手段可能会有一定作用”,该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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