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一直是资本市场较为敏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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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在IPO股份限售期期间要“用钱”怎么办?近日,记者从知情人士方面收到关于道通科技的一份股份借贷协议,该协议似乎显示了有一种特殊的“方法”可以绕过严苛的减持新规。
即通过已股份解锁的股东之手,经由双方私定借款协议之后,“减持、打款”,便可轻松绕过减持新规的“防线”。最为关键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大股东没有任何表面违规行为。
在这一疑似样本中,记者尝试联系这家上市公司的多个相关方,其中该公司二股东作为借贷方“闪烁其词”、大股东则拒不回应,甚至上市公司原董秘在接受采访不久后便选择辞职,这也令这一事件仍处于重重迷雾之中。
两大股东之间疑似协议
近日,记者从知情人士方面获悉一份关于道通科技股东之间的《股份借贷协议》,而这份协议颇具争议。协议原文显示,道通科技实控人、董事长李红京与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宏约定,李宏将其持有的298万股的股权按照李红京的意愿进行转让,而李宏将转让所得价款净额借给李红京。
从上述协议的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李宏的减持行为受到实控人李红京的意愿影响。而李宏除了是道通科技第二大股东之外,还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自公司上市起便在道通科技任职。
记者随后查阅道通科技过往公告发现,在2021年5月18日,公司曾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李宏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均价64.66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5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按照这一比例,李宏减持金额合计达到3.75亿元。而减持完毕后,李宏持有公司股份为2232.5万股,占比为4.96%,持股比例已经低于5%。
而记者收到的另一份资料显示,李红京在5月19日、6月24日和7月2日这三天分别收到9314.99万元、8142.35万元和769.45万元款项,银行转账附言为借股款。三笔金额合计为1.82亿元,时间上与前述材料中李宏减持日期前后衔接。
而在偿还方面,李红京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禁后3个月内,按照李宏的要求将相应数量的股份归还,或者出售相应数量的股权转让价款净额归还。也就是说,双方约定了两种偿还方式,其一是用股份偿还,协议约定李红京将相应数量股份登记至李宏或其指定第三方名下;其二则为货币偿还。
从时间上看,道通科技于2020年2月13日登陆科创板,也就是说,李宏在2021年5月14日减持时,距离上市日已经超过1年。而其在招股书中承诺的锁定期为1年,而其当时减持的580万股,占其原持有2812.5万股的20.62%,在25%承诺比例之下。
而李红京股份锁定期则为36个月,其股份在2021年5月仍处在限售期之内。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联系到道通科技原董秘方文彬。该人士表示,材料所提及的事项发生在其上任之前,他表示并不清楚,需要进一步核实。而一天后,该人士对记者进一步表示,“他们说没有,我也不清楚了。”
值得注意的是,道通科技在4月29日公告,方文彬辞去董秘职务。而记者进一步向接替董秘职务的李律取得联系。不过截至截稿时,该人士对于两大股东之间的借贷协议并未给予明确回复。
不过,记者随后又辗转联系材料中提及的两位当事人。其中李宏在听闻该事项后,表述颇为微妙,仅称“暂时没有这个事”。而记者随后多次通过电话与短信的方式与李红京求证这一事项,截至截稿时,李红京未有任何回应。
“抽屉协议”是否违规?
从材料中不难看出,尽管自身股份仍处于锁定期,但李红京通过“抽屉协议”与二股东李宏私下约定减持套现,随后获取这笔减持所得款项。整个协议情况和李宏实际减持状况来看,李红京巧妙地绕过了股份减持的限售期。
“这种手段,其实在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并不少见,因为大股东没有直接减持,单从表面上看并不违规,”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此种通过“抽屉协议”的手法实现套现,是否被监管所允许?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交易所监管人士。“这类情况,如果事前知道,肯定不会允许这样操作,”该人士直言。“如果这类借贷协议没有提及股份减持事项,则可界定为简单的借贷协议,但协议中一旦明确提到股份减持相关内容,就会产生较大争议。”
不过,该监管人士同时也提到,从事后来看,这一行为裁定空间则比较大。他同时提到,减持新规对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减持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其他变相减持情形并未规定这么细。
另外,记者采访的另一位前监管人士也对此发表看法。他认为,上市公司股东之间“抽屉协议”此前也有先例,但规则上并未明确划定界限,事后如何界定实际上较为模糊。他也表示,判定是否属于变相减持的关键,一方面是在协议中是否提及股份减持,另一方面要看大股东是否存在主观意愿。
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按照前述材料中所约定,协议已经明确点出减持股份是“按照李红京的意愿进行转让”。
因此,上述人士认为,尽管股份并非由用款人所持有,但这类私下约定行为应该被视为股东“绕道”减持,尤其是在股份限售期内。“这实际上打了‘擦边球’,一旦这种暗藏‘抽屉协议’的减持方式如果普遍出现,将会突破减持新规防线。”
早在5月27日,证监会曾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其中主要措施的第八条提及变相减持。该主要措施显示,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他人持有的方式变相减持。
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也提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细则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不过,减持新规也明确明确了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
曾与大疆缠斗多年
如果按照材料中所约定,李红京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禁后3个月内,按照李宏的要求将相应数量的股份归还,或者出售相应数量的股权转让价款净额归还。而今年5月13日则为李红京的还款时间节点,至于这笔款项是否归还,道通科技方面也并未给出回应。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李红京与李宏两人不仅在上市公司道通科技中同为股东,在另一家正计划IPO的公司中也有股权交集,这家公司即为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称道通智能)。
道通智能是一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无人机软硬件产品及相关周边产品的企业,该公司在深圳、西安、北京、美国西雅图、硅谷、德国慕尼黑设有分公司和研发基地。
这家公司曾与无人机龙头大疆创新因专利问题“纠缠”多年。在这家公司2014年成立后,大疆便在2015年-2018年之间多次围绕着技术专利问题对其提出诉讼。双方你来我往缠斗多年,也引起市场关注。
2015年2月8日,大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道通智能,指后者的第一款产品X-Star侵犯了大疆的外观设计专利CN201230425431.4,要求道通停止销售X-Star并销毁模具。但这个时候,X-Star尚未正式推出市场。深圳中院于2015年12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道通的产品X-Star没有侵犯大疆的专利,驳回大疆的诉讼请求,大疆败诉。
2016年8月,大疆在美国特拉华州起诉道通智能,涉诉专利包括一件外观设计专利USD691514以及另外3个发明专利US9016617、US9284049、US9321530,涉及多旋翼无人机的上下壳体一体化结构等。其中,涉诉的美国外观专利跟在深圳中院涉诉的外观专利保护的是同一个外观设计。
与此同时,大疆还以道通智能侵犯外观设计为理由,向当地法院申请了临时禁令。但2017年2月10日,特拉华州法官否决了大疆的临时禁令请求。
而在2018年8月30日,道通智能发起反击,其美国子公司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大疆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目前,在道通智能股东名单中,李红京持有34.23%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而李宏则持有1.64%股份。
据了解,道通智能已经启动IPO进程,该公司IPO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中信证券早在2021年6月和10份分别已经完成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辅导。值得注意的是,中信证券旗下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也是其股东之一,持有其3.0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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