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其中特别提到,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以往临期食品的处理是不少商家面临的难题,不过如今,这些临期食品不但不愁销,还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
食品没有超过保质期,在渠道可靠的前提下,是可以保证食用安全的,也不会有品质方面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讲,允许临期食品二次上架销售既减轻了商家的库存积压,避免食物浪费,又让消费者“用打折的价格,吃到不打折的美味”,的确是一举多得。然而,这绝对不等于临期食品可以象正常的食品一样,不受任何限制地销售,恰恰相反,在“特别低价”的刺激下,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消费侵权的多发区。
事实上,就是正常的食品生产销售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食品在流通、贮存和销售过程中,保证安全。
食品一旦进入临期阶段,即意味着它已经经历了复杂的流通环节,其背后影响食品安全的不确定风险会明显增加。如,食品运输贮存条件不达标,保持期未过很可以已经变质。此外,网购是时下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而临时食品一旦成为一些电商的专门业务,即意味着食品的流通又增加了一个环节,如果没有严格的规定以及有效的监管,其溯源管理与安全管理无疑会更困难,这些不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难题,更是线上商业监管的难点。
减少食品浪费与保证食品安全不可偏废,允许临时食品销售,必须以食品安全为前提,遵循审慎的原则,竭力避免销售的无序泛滥。一方面是尽快完善临时食品流通方面的法规,使得临期食品的流通符合安全条件、并遵循严格的程序;另一方面是实行临期食品流通销售渠道的严格管控制度,除了实体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按规定处理自身正常经营发生的临期食品之外,任何商家未经批准都不得经营回收再销售临期食品业务,包括代理销售,允许销售的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保证渠道的专业性、可靠性。在相关法规健全之前,线上临期食品销售应受到限制,尤其是禁止电商专门销售临期食品以及以为“噱头”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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