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剑指“带货主播偷逃税”等备受关注的网络直播乱象,明确要求平台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纳税遵从,切实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一些机构和平台主播以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误导用户和消费者;一些网红主播偷税漏税,引发公众极大愤慨,也是不容回避的行业问题。继税务部门前一段时间重拳出击后,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规矩、划红线、严监管,彰显了常态化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取之有道”,才是正道。主播和机构规范营销,认真履行法律义务,既是必须恪守的商业伦理,更是应尽的公共责任。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和机构,都应该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守好合法合规这一根本,莫在规范规定面前心存侥幸,莫把法律责任和义务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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