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18日上午披露,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煤炭、电力行业重点企业及有关行业协会参加会议。
煤炭是重要基础能源,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意义重大。国家发改委方面透露,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研究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有利于引导煤炭经营者合法经营,维护煤炭市场正常秩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方面意见,抓紧完善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近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对煤炭市场乱象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哄抬市场煤炭价格、捏造发布不实涨价信息等行为露头就打。
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就曾连续召开会议,邀请经济、法律方面专家,以及部分煤炭、电力行业协会和企业,集中讨论了促进煤炭行业与下游电力等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应保持的合理价格区间和利润率水平,着重研究了认定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方法。
两个月前,针对部分机构发布煤炭价格与当前市场煤价实际水平明显不符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煤炭企业、港口和煤炭价格资讯机构召开会议,对价格采样信息逐条进行比对核实。
经核实确认,部分价格采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来源不实,部分资讯机构发布的港口煤价采样来源企业并未在港口立户交易,部分发布价格的煤炭品种并未在港口销售交易;二是未按实际成交价采样,部分资讯机构仅按贸易商虚高报价作为采样依据,未对实际成交情况和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确认;三是价格采样信息滞后,部分资讯机构采样来源中,仍将已停产煤矿在停产前的高价作为采样来源,采样信息严重滞后和不实。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当煤炭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
同时,相关部门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严禁违规对高耗能企业给予电价优惠,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将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词:
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哄抬煤炭价格
行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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