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智能汽车发展,包括无人驾驶合法上路、无人驾驶规则明确、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与明确要求。这也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
8月1日起,该《条例》在深圳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符合条件的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销售、登记;同时,在自动驾驶的情况下,有自动驾驶模式的汽车应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以做提示。
《条例》发布同时也对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遇到交通事故,如果是有驾驶人的自动驾驶汽车,责任是驾驶人的;如果是无驾驶人的汽车,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可以理解为运营自动驾驶汽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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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在深圳合法上路
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
深圳无人驾驶上路
无人驾驶规则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