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刷视频边赚钱”“轻松日赚百元”……近期,在部分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平台上经常能看见这样的广告语,推广一些号称可以通过刷视频赚钱的APP。刷刷视频就能赚到钱,看上去颇有吸引力,但其中套路不少:有的宣传用语极尽夸张,根本无法兑现;有的在提现过程中设置了许多门槛;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制作非法APP,借此设局欺骗消费者。(9月26日《人民日报》)
一些APP投放的“日赚百元”、刷视频即可赚钱的广告是典型的“藏头盖脚”的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APP平台在宣传时只说赚钱快,不提赚钱难,甚至大张旗鼓地宣传“轻松赚钱,提现秒到账”,强调赚钱很轻松,事实却是,依靠宣传拉消费者上“钩”后,再一步一步地亮出提现需要用户“达到一定等级”“积累一定数额”甚至“拉满一定人头”等复杂条件。这样藏一头盖一脚的宣传在网络上横行霸道,使得一波又一波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轻松赚钱”的套路屡打不绝,“藏头盖脚”的宣传危险至极,虚假宣传侵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被宣传中强调的“赚钱快”的噱头所吸引,却不得知具体流程、门槛、条件和难度。于是,消费者付出最直接的代价便是时间和金钱,虚假宣传引诱人至“轻松赚钱”的套路,再诱导人陷进类似“达到一定等级才可获得现金奖励”这样周期性长的裂变骗局中,进而诱导人充值消费,加速升级。更重要的是,“藏头盖脚”地宣传赚钱模式在暗处构建成瘾模式,像病毒式地传播“轻松赚钱”的理念,让人产生“钱好像真的很好赚”的想法,滋生出各种互助群,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为骗局买单。
可见,“藏头盖脚”的宣传需要严加防范。
对此,宣传平台应该构建第一级防范网。宣传平台最直接接触到“赚钱套路”的提供者,从社交媒体平台屡屡为号称可以通过刷视频赚钱的APP提供广告位这件事中可以看出,一些宣传平台并未平衡好利益与责任义务,未明确道德标准与法律底线,成为一个又一个骗局的助力者。宣传平台应坚持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至上,而非盲目投放广告,需编织好一张成熟的广告过滤网,而对于已发布的广告,则要严加风险管控,及时过滤和阻断不良服务提供者。
而市场有关监管部门应该维护好第二级防范网。市场的资源配置,市场的自由运作离不开宏观调控,当前存在运营主体不明的APP借助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传播,诱导消费者充值消费,这显然已经超出宣传平台可以掌控的范围。有关监管部门应及时填补监管空白,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响应消费者的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市场黑名单制度应加快建立健全,严防不良服务者“改头换面”,“重回江湖”。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应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也是第三级防范网。对于各种来源不明的APP,以及轻轻松松赚钱的说法,消费者要小心防范,涉及到充值或是隐私信息提取时更是要谨慎对待,只有消费者自身重视网络安全防范,才可彻底杜绝赚钱套路横行,虚假宣传霸屏。
总得来说,“刷视频赚钱”“轻松日赚百元”的套路屡见不鲜,“藏头盖脚”的宣传犹如蔓草难除,为此,我们必须凝聚多方合力,编织三重防范网,贯彻多轮打击整治,阻拦病毒式“藏头盖脚”的虚假宣传,向各种赚钱套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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