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1月20日起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有利于加快推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为人们守护好养老钱提供更多选择。(9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按国际惯例,养老保险体系一般有“三支柱”。目前,我国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参保人数为99865万人;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制度,2020年参保人数为2718万人。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则初见端倪。此次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落脚点就在于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为百姓养老钱的保值增值提供更多渠道。
健全养老金体系说到底是最大限度保障“老有所养”,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一定程度上能实现财富保值。随着面向养老领域的正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用储蓄这样更稳妥的方式安置“闲钱”,也在不断铲除“老年人投资理财骗局”的生存空间,为人们所喜闻乐见。
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开启,配套服务更要跟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把国家政策落实落细,一方面回笼更多社会资金进行金融运作;另一方面,应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比如,更灵活的存取方式、更优厚的存款利率、更稳妥的资金安全保障策略等。随着个人商业养老金融服务的完善,不断织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网,助力“老有所养”覆盖更大范围人群,前景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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