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17万还141年是怎么回事?
“我犯什么法了,你们凭什么拷我?我说过我过几天会还的。”被执行人老何赖在地上大声呼喊。
“现在法院是对你进行强制执行,不是和你儿戏!法院传唤你到庭,你拒不到庭,现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刚才已经向你发出拘传票,你仍然抗拒,我们是依法执行!” 执行法官将老何扭送上警车。
老何是桐庐法院某案件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判决,其应支付申请人傅某人身赔偿款17万余元。执行中,法院依法处置了老何名下一辆浙A号牌的轿车,共计3.7万元。因老何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
近日,老何私下与申请人商议:他现在确实没有钱,但尽量每月凑足100元还给申请人。
老何本想用此“积极还款”的小伎俩,稳住法官和申请人,但如此伎俩甚是滑稽,17万元的赔偿款,每月还100元,需要141年才能全部还清,这明显就是“赖上加赖”!面对法庭的传唤,老何还“大打太极”,不是家中亲戚有事就是要去医院看病,一再保证迟些天会还,千方百计拖延时间。
老赖只要挺过2年就没事了?当然不是。
老赖并不是挺过2年就没事了,用户成为老赖以后,必须还清逾期的欠款,这样老赖的身份才会撤销。而一直不还清逾期的欠款,用户就会一直是老赖,这个不管是过了2年还是几年,老赖都不会自动撤销。因此,越早还清逾期的欠款,对于解除老赖越有利。
关键词:
欠债17万还141年
老赖只要挺过2年就没事了?
失信人连累子孙三代
老赖限制范围